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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还要买吗?”任勤勤犹豫了,“我有两套衣服换就够了。家里衣服还很多呢。”

  “你以为买衣服仅仅就是花钱吗?”沈铎眉尾轻挑。

  任勤勤语塞。

  “敬人先敬衣,是这个社会不成文的规矩。从一个人的衣着品味,代表着出身,教育程度,兴趣爱好,职业范围。不仅如此,学会从一个人的外表打扮去分析他这个人,也是你要学的一门课。”

  “就是眼光。”任勤勤露出了然之色。

  沈铎点头:“眼光,本该是自幼靠着耳濡目染、亲身经历来培养的。你半路上道,只有通过比较粗暴的方法恶补了。”

  任勤勤明白。

  沈铎又说:“衣服不论价格贵贱,都有其设计上的美学规律。你还要学会去欣赏,分析,理解,最终形成自己的品位。这样,你也不会成为时尚的盲从者,也就是俗称的‘傻多速’。”

  任勤勤不禁哂笑。

  沈铎道:“店员会对每款衣服的设计做解说。你还要记住,那是一种营销手段。他们会尽其所能地吹嘘。你要有自己的辨识能力。”

  “问题就在这儿。我目前的眼光还没高大上到这份上呢。”

  “眼光没有,自信总有吧。”沈铎注视着任勤勤,“记住了,勤勤,将来有一日,你会有一种‘我所欣赏的,才是佳品’的自信!”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
  gordon ramsay真有其人,他肯定不认识沈铎哈哈哈哈。

  沈家的伦敦行宫也只是他们家物业之一。肯辛顿宫旁边,好地段。

  我没逛过庞德街,文中提到的那些奢侈品店街上不一定有,随手写的,凑合看吧。

  第46章

  原本应该豪气潇洒的撒钱之物,经过沈铎这一番话,成为了一场紧张的现场教学。

  任勤勤再无先前的散漫。

  一进店,先不动声色地横扫全场,确定该品牌今年这一季的大致风格,然后再听店员向她推荐适合自己的新款。

  任勤勤再度展现出了她惊人的学习能力。

  不过两三家店后,她就已适应了新角色。不再用沈铎开口,她自己可以操着熟练的英语同店员交流,提出明确的要求,让她们为自己服务。

  少女在店员讲解推销时,神态很沉静,好似漫不经心,又像是在思索。店员不知这年轻女客的根底,反而不敢怠慢轻视她。

  “这款复古设计的灵感来自上世纪六十年代……”

  “您身上这条裙子,配roger vivier的红色方扣鞋最合适不过……”

  “戴这款戒指,最好再配一支守护戒指。您看这一对金银指环怎么样?”

  沈铎跟在任勤勤身后,沉默、耐心,只负责买单,做足一名绅士。

  任勤勤起初还会回头看他眼色示意,渐渐便能自己做决定。

  “沈铎,你能过来一下吗?”

  沈铎走过去,就见任勤勤手里拿着一条zegna的三色条纹真丝领带,往他脖子上一套,继而熟练地打了一个交叉结。

  “送你的。”任勤勤为沈铎整理着衣领,“用我自己的零花钱。算是今天的回礼。”

  沈铎低头看。女孩的手指被深色领带一衬,愈发显得白皙如玉。

  女孩的手正按在他心口的位置,掌心一片温热,透过肌肤直达心脏。

  *

  伦敦的夏日白昼极长,逛到饥肠辘辘,一看已快七点了,外面的天还明亮如下午四时左右。

  晚饭是在诺丁山的一家米其林二星餐厅吃的,吃完了天居然还没有黑。

  旅游旺季,诺丁山沿街的店铺也推迟了关门的时间。

  任勤勤和沈铎并肩一路逛过去,吃了热狗当晚饭,沈铎又买了两个圆筒冰淇淋作饭后甜点。

  沈铎只吃一个香草单球,但是任勤勤什么口味都想尝一尝。她那个蛋筒里最后堆了五个球,还浇了巧克力酱和覆盆子酱。

  “当心胃疼。”沈铎道。

  “你太小瞧我的胃了。”任勤勤大快朵颐,“小时候我没什么零用钱,想吃根冰棍都得求我爸好久。那个时候我就发誓,我将来有钱了,一定要随心所欲地吃冰淇淋!”

  “你家也不至于穷到连冰棍都吃不起吧?”

  “我爸抠门呗。有钱了他要买酒呀。”任勤勤说,“不过我也有办法。我在学校里收同学们用完的旧练习本,攒上满满一书包,换五毛钱,可以买一根牛奶冰棍……”

  融化的冰淇淋淌在手背上,少女伸出舌头去舔。

  粉红的舌头划过白皙的手背。沈铎眼角猛地一抽,仓促别开了脸。

  “……我爸不知道这事,以为我偷他的钱,还打了我。”任勤勤说着忽然有点难过,“唉,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家出走呢……”

  沈铎的目光又被牵回了女孩落寞的脸上:“去了哪儿?”

  “能去哪儿呀?”任勤勤自嘲,“我又没钱,没亲戚可以投奔,年纪太小去打工人家都不收,只有人贩子会来拐我。我只有在家附近的街道上转悠咯。”

  沈铎轻笑了一声:“你爸把你找回去后,没再揍你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