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魅魔的庄园第286节(1 / 2)





  一张邀请函可以带两个人,除了受邀的贵族以外,贵族还可以带一位女眷,无论是妻子或是情人都可以。

  如果情人是个男的也无所谓,反正池晏的情人也是个男人。

  人多了,聊得多了,又不是每个人都有戒心,就算有戒心,也有说漏嘴的时候。

  更何况别说冬天没什么娱乐活动,这里一年四季,贵族们的娱乐活动也就只有黄和赌,但年年如此,没什么新意。

  加上奴隶主冻死了几个挣钱的角斗士之后,原本每天都开角斗场,现在跟集市一样,隔七天才开一次。

  倒是妓院天天开着,贵族们最开始天天都泡在妓院,妓院有吃有喝,还有美人。

  但时间长了,也觉得闲的脑壳疼。

  池晏第一次宴会的请柬就这么送到了各个贵族暂住的房子那。

  阿瑟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收到请柬的时候,那时候他整跟其他贵族聚在一起聊天,其实就是两个人一起坐着发呆,能聊的都聊过了,这里又不是自己的领地,做什么都束手束脚,每隔三天,他们还要去一趟王宫,去王宫的前一天,他们不能饮酒,免得面见王后时身上或嘴里的酒味熏到对方。

  “是斯德丁的领主送来的请柬?”阿瑟的朋友显然不太看得起从小地方来的领主,“他那里能有什么好东西?”

  阿瑟就神秘兮兮地说:“你猜我这里的酒和糖是怎么来的?”

  朋友吃惊道:“他送来的?”

  阿瑟:“不然你以为斯德丁为什么会变得那么有钱?”

  朋友看了眼阿瑟手里的请柬,阿瑟有些得意地说:“我跟他打过交道,你跟他又不认识。”

  朋友不太高兴:“我也是贵族,他连贵族都不放在眼里吗?”

  阿瑟:“他是圣院任命的领主。”

  朋友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。

  “好像可以带一个家眷去。”朋友轻咳了一声。

  阿瑟万万没想到朋友能这么不要脸,但既然对方开了口,他也只能勉勉强强的带对方一起去。

  池晏准备的第一次宴会,只请了几个人,一个是奥格斯格,一个是阿瑟,还有几个是从斯德丁过来的商人。

  因此厨娘需要做的东西不多。

  旅馆并不小,阿瑟和朋友一起坐着马车过去,仆人们守在旅馆门外,他们到的时候,天已经快黑了,旅馆亮着烛火,暖黄的光从窗户透到外面,有流浪的人蹲在屋檐下,里面如果扔出什么东西,他们就会一哄而上,找里面能吃的。

  阿瑟看了眼那些流浪汉:“竟然没人赶他们走?”

  朋友连看都不愿意看,好像流浪汉不是人,而是另一种生物。

  阿瑟在风雪中敲响旅馆的大门——他们今夜不必回去睡,这里毕竟是旅馆,腾出两个房间给他们休息太容易了。

  等旅馆的门打开,一股热气铺面而来,一楼的大厅里壁炉里的木炭正燃烧着,散发着热量。

  随之而来的,还有一股香甜的味道,似乎是食物的香气。

  “什么这么香?”阿瑟和友人进屋,两人脱下斗篷,就有女仆接过去挂好,用热水熨斗熨烫,毕竟顶着风雪过来,斗篷大半已经湿了。

  脱下斗篷之后,阿瑟和友人一身轻松,有女仆送来了两张热棉布,触手还有烫。

  “老爷们擦擦脸和手,棉布是煮过的,暖和。”女仆低着头说。

  阿瑟笑道:“还真讲究。”

  他们虽然是贵族,但跟池晏一比,就算活的粗糙了。

  他们用热棉布擦了脸和手,确实感觉暖和了很多,就坐到壁炉边,壁炉边的桌上摆着虾片和蛋糕,还有饮料——这饮料是植物榨汁兑水,喝起来味道很奇怪,但是喝惯了的人就会觉得好喝,一般是王室和贵族特供,因为这种植物只长在峭壁上,没法人工种植。

  阿瑟他们端起蛋糕,拿起旁边的小叉子,问女仆:“这是什么?”

  女仆答道:“这是蛋糕。”

  阿瑟没听过这个词,他也不愿意显得孤陋寡闻,就佯装清楚的吃了一小块。

  池晏到场的时候,阿瑟他们都已经把蛋糕和虾片吃的差不多了,商人们对着两样赞不绝口,恨不得今晚就把厨娘偷走——并且他们说不定真的干得出来。

  “喜欢的话就带点回去。”池晏让女仆今晚把厨娘带到她们的房间去住。

  “人”在这个时代也是货物,池晏不喜欢,但他能改变斯德丁,现在可改变不了圣城。

  离开了斯德丁,不归斯德丁管束,商人们的心思就活络了很多。

  池晏坐到壁炉边,跟他们闲聊起来。

  第一次聚会,池晏也没什么问题,最多就是聊一聊他们最近都在做些什么,家里的粮食还够不够,准备什么时候回自己的领地。

  聊了一会儿,零食消化的差不多了,女仆们才开始上菜。

  先上的是浓汤,这是经过改良的浓汤,用的牛奶是过滤多次,煮沸后加入果汁的牛奶,腥臊味没有那么重,再加入一些根茎类作物,放点香料调味,总算不像池晏在庄园喝的浓汤那么难喝了,庄园的浓汤喝起来就是一嘴香料和骚味。

  里面还有卡托淀粉做的“珍珠”,“珍珠”没有加糖,本身没有味道,在浓汤里也不违和,嚼起来还挺有嚼劲。

  阿瑟就用小勺子把“珍珠”舀起来吃。

  浓汤上来之后就是前菜,前菜是鱼肉丸子,分量不多,但是粉白的鱼圆子,也加了一点点卡托淀粉,看起来晶莹剔透,吃进嘴里还有点卡托的清香,鱼圆中间填的有鱼鳞冻,咬开就有鲜香的汁水流出来,满口都是鲜味,鱼是用去腥的香料阉过两个小时才做剁成泥的,因此没有一点腥味。

  现在的人不爱吃鱼,就是因为鱼无论如何都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,并且还有刺。

  只有穷人会吃,有钱人还是更爱吃鸡肉。